发布日期:2024-08-15 浏览量:67
一、证人到庭作证有年龄限制吗?
证人没有年龄限制。
在中国,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,除因生理上、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、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,都有作证的义务。未成年人也可以做证人,不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做证人。
证人的诉讼地位独立于被告人、被害人、自诉人和鉴定人。与其它诉讼主体相比,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:
(一)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。了解案件情况是证人的基本特征,是成为证人的必要条件。证人对案件事实的理解,是在案件事实发生期间或者之后形成的。在诉讼中,证人通过语言再现了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,成为证人的证言。
(二)证人作证的义务性。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。证人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,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作证。
(三)强制性。证人作证应当如实。提供虚假证言或者隐匿罪证的,应当承担法律责任。
作伪证的法律规定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:
第三百零五条(伪证罪)在刑事诉讼中,证人、鉴定人、记录人、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,故意作虚假证明、鉴定、记录、翻译,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二、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?
1、起诉,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。
2、立案审查
符合立案条件,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,交费后予以立案;不符合立案条件,裁定不予受理。
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,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
受理后,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,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,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,可根据当事人申请,做出财产保全裁定,并立即开始执行
3、排期开庭
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、地点、承办人;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。
4、开庭审理
(1)宣布开庭,核对当事人身份,宣布合议庭成员,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,询问是否申请回避
(2)法庭调查: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。
(3)举证质证: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,证人作证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,出示书证、物证和视(3)听资料;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。
(4)法庭辩论: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,进行辩驳和论证。
(5)法庭调解:在法庭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。
如果达成调解协议,制作调解书,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,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;未达成调解协议,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(宣判)。
5、宣判
同意判决,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;不同意裁判,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:
裁定: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;
判决: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
综上所述,证人的年龄是没有相应的限制的,只要证人本人能够对自己所说的证词进行保证,那证人的证词就是有效的,但若是故意作虚假证明、鉴定、记录、翻译,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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